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发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我认为,这种示范和引导作用,既体现在正确的研究方向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上,也体现在学风引领和学术道德建设上。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坚持把正面引导与严格的监督管理相结合,通过实行限额申报、通讯初评,资助公益性、基础性、长远性的研究项目,推动研究团队深入基层实践、开展国情调研,促进优秀成果运用于决策、服务于社会,严把项目“出口关”等方式,努力在引导社科界树立优良学风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社会上浮躁之风的影响,加之评价体制、机制不够完备,使得社科界在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恰当地突出量化考核而忽视质量要素;在职称晋升、评奖及课题评审等活动中忽视研究规律、学科特点;在学术研究过程中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用“打擦边球”的办法把他人成果据为己有,引述不注明出处,罗列大堆并未看过的文献特别是外文文献为自己的文章或著作撑门面;应用对策研究不作必要的田野调查工作,大量引用第二手甚至第三手材料,使应用对策研究失去其真正的意义;在有关学术活动中,存在着拉关系、走门子,甚至弄虚作假等学术腐败现象。为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纠正学术不端行为、引导良好学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就国家社科基金而言,无论是项目承担者,还是评审鉴定专家,都应该注意发挥学风引领作用和示范作用,树立守土有责的担当意识,认真对待每一次申报,认真完成每一项课题研究,认真做好每一次评审鉴定,用我们脚踏实地的出色工作回报党的嘱托、人民的厚望。
一是要坚持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随着国家社科基金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社科界对评审工作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这几年,全国社科规划办建立完善了匿名通讯评审和封闭式会议评审制度,建立了专家轮换上会、回避、保密、公示等制度,建立了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制度,进一步维护了基金良好声誉和公信力。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评委参加评审工作,既是一种荣誉和信任,更是一份责任和压力,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在接受社科界的评价和监督。我们一定要本着对申请人高度负责、对国家社科基金高度负责、同时也对个人学术声誉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不能为本单位、本地区争项目,更不能私下打招呼、相互关照,要严格遵守会议评审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是要在结项鉴定时把学风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我们既是项目立项的评审专家,也承担着项目最终成果验收的责任。近些年来,国家社科基金在严把项目“出口关”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遏制和防止学术不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这实际上也表明,对学风的引导贯穿基金项目管理各个环节。作为结项鉴定专家,我们在把好政治方向关的前提下,还要重点考察项目承担者的治学态度和研究成果的学术规范性。对存在结构散乱、数据陈旧、概念不统一、引证不规范、统校不认真等问题的,客观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不予结项;对那些有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发现即提请全国社科规划办查实后撤项,并上网通报批评。同时,对经费使用明显不合理、没有把经费集中用于课题研究的,也要及时指出。只有每位鉴定专家把学风的关口把好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结项关才能把好,才能有效推动整个学界的学风建设。
三是要在个人著述立说上以身作则。现在,我们社科界有一支庞大的教授、研究员队伍,有数量众多的博士,每年也有大批专著、论文面世。但实事求是地说,相对于国家投入而言,精品力作乃至传世之作仍然显得太少。为什么我们的论文发文量在世界排名很靠前,但论文平均被引次数的排名却与此很不相称?数量与质量之比的反差,值得我们深思。数量在任何时候都应以质量为前提。学术创造需要积累和沉淀,再有才华的学者,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并产出成果之后,也会有思想枯竭和“江郎才尽”的感觉,因此需要留出一定的时间,静下心来读书和积累知识,以便准备新的冲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自己的规律特征,除了应用对策研究有明显的时间性要求外,其他类型的研究很多时候都需要有甘于寂寞和“坐冷板凳”的精神,有些大型项目特别是人文学科领域的项目(比如有关文化传承内容的项目),甚至要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才能真正出精品力作。古人云,“学者必慎其所道”,“无望其速成,无诱于势利”。既然我们选定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作为我们的事业,那就要能经得起各种诱惑,诚实做人,踏实做学问。
解决当前学风上存在的种种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抵制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的诱惑和影响,让培养良好学风和学术诚信成为每个学者的自觉行动,为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黄长著)